風險提示 你聽過“解債”服務嗎?警惕非法集資新手段
近年來,一些不法分子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,宣稱對信用卡、網貸等個人信用債務提供 “解債” 服務,以化解債務糾紛為由,向參與人收取高額服務費、咨詢費、保證金等,騙取參與人錢財。這實際上是一種以“解債服務”為名的騙局行為,涉嫌非法集資、金融詐騙、傳銷等違法犯罪。
一、什么是“解債” 類非法集資
“解債”類非法集資是指,末經金融管理部門(人民銀行、銀保監部門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)批準、從事所謂 “債事服務”“債務化解” 等業務的機構或個人,以向客戶提供債權債務抵消、托管、整合、化解、實物兌換等服務為名,承諾將“客戶”手中的債權債務轉化為持續現金流并定期返還收益,誘導客戶繳納咨詢費、保證金,甚至“投資入股”。
二、非法集資的特征
根據《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》的規定,具有以下特征的吸收資金的行為即為非法集資:
(一)非法性: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;
(二)利誘性: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、實物、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;
(三)社會性: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。
三、“解債” 類非法集資的形式
1.畫餅
有關債事服務機構宣稱在債權人、債務人之間搭建服務平臺,承諾收取咨詢服務費、履約保證金后,通過以物抵債、現金分期等方式實現債權、代償債務。此類機構并不審查債權債務關系真實性,也不采取任何解債措施,本質上是以解債之名行集資之實。
2.利誘
謊稱繳納解債金額30%一60%的費用后,即可獲得全額甚至明顯高于債權的現金或實物回報。此類機構并無實質經營活動和收益,所謂抵債物品價格虛高,完全靠拆東墻補西墻維系,資金運轉不可持續。
3.造勢
此類機構以 “具有央企、國企背景”“提供等額資產保障”為噱頭,通過線上線下渠道虛假宣傳。有的還設置層級獎勵制度,誘使公眾投資加盟并發展人員加入,甚至設立仿冒銀行設立線上網站、手機APP、微信小程序、線下實體經營網點,以誤導公眾,快速擴張。
四、風險提示
非法集資不受法律保護,參與非法集資損失自行承擔,投資時要做到 “三看一堅持”。
1. 看業務許可證
特許行業從事投融資等金融活動應當取得金融業務許可證。
2. 看收益合理性
非法集資往往宣傳高于銀行利率幾倍的高收益、高利息、高回報,突出違法金融產品的高收益,誘惑投資。
3. 看內容合法性
金融類廣告宣傳中不得含有或暗示“有擔保、無風險、高收益、穩賺不賠”等內容。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,市場上沒有高回報、低風險金融產品,更沒有“穩賺不賠”的理財項目。
4. 要堅持依法處理債權債務糾紛
廣大債權人、債務人應通過協商、調解、仲裁、訴訟等合法方式來解決債權債務糾紛,不受所謂的 “解債服務”機構(平臺)蠱惑。